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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援助与税收

防止你的财产因未偿还债务而被扣押

对于欠税和污水处理费的房产,费城市政府有权要求法院指定的“查封人”来收取租金,管理房产,并支付其费用(包括当前和拖欠的税款和污水处理费),直到对市政府的任何债务得到清偿。

这种安排被称为“城市查封计划”。

有可能进入查封状态的财产

如果您有拖欠的财产税或水排污费余额,市政府将通过邮件通知您,提醒您将要求法院指定查封人。如果您没有在信中所述的日期前安排好处理您的债务,市政府将向普通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指定一名扣押人。

未能向市政府支付债务并最终被扣押,也可能导致抵押贷款违约。

防止扣押

您可以通过支付拖欠的账单,或者签订并继续履行市政府批准的付款协议,在法院任命扣押人之前防止被扣押。

付款

要付款,请使用邮寄给您的付款券。 请访问市政府的房地产税支付门户网站水费支付网站,用电子支票、信用卡或借记卡支付.  拨打(877)309-3710,通过电话缴纳房地产税。 你可以亲自到位于1401 John F.的市政服务大楼的大厅付款。Kennedy Blvd.,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5:00。

如果您不能全额支付

如果您需要帮助按时付款,请联系我们,电话是 215-686-0520。 我们的客户代表将审查您的文件,以确定您是否有资格以分期付款计划进行付款。

拥有被扣押的财产

如果您不解决您对城市的债务,并且指定了查封人,查封人将根据法院授权,命令您交出钥匙、租约和其他有关财产的信息。 如果您不遵守,查封人仍将接管大楼的管理,并开始收取租金和支付费用。

在查封期间,财产的所有权与法院指定查封人之前保持一致。 然而,关于财产的出售、租赁或融资的所有决定将由扣押人与市政府和法院协商后做出。

在财产被查封期间,您无权从财产中收取收入,也无权出售、租赁或再融资。 只有当清偿对城市的债务和查封人的费用时,查封才得以解除。

查封人的责任和权力

一旦被任命,法院授权查封人可以指示您将钥匙、租约和其他有关财产的信息交给他们。扣押人将管理该房产,直到支付拖欠的税款、水污水处理费和所有管理费。

在接管大楼的管理后,查封人将与租户和大楼员工联系,让他们知道他们现在将负责:

  • 收取租户的租金
  • 进行必要的维修
  • 支付建筑物的费用,包括当期和补交的税款,以及水费污水处理费

查封人是有经验的问题财产管理者。他们有权力进行改造,签订租赁合同,甚至出售财产,如果这是偿还债务所必需的。

租户债务和租约

如果被查封的房产有租户拖欠租金,查封人将指示租户支付。 否则,查封人将清除租户并安装新租户。

一旦查封结束,财产所有者必须履行查封人制定的任何租赁条款。 但是,扣押人只能签订最长一年的租约。

查封人费用

与市政府签订合同的查封人从大楼的租金中获得管理费。 这笔费用以及所有拖欠的债务,必须在归还业主的财产管理之前偿还。

市政府有法定权力让其房地产税先于其他东西支付,除了查封人的费用。 只要从收取的租金中获得资金,查封人还将支付与大楼运营有关的费用。

被查封财产的承租人

有法院指定的查封人的房产的租户(住宅和商业)必须向查封人支付租金,并将所有建筑物管理问题交给他或她。 扣押人的权力在本市与扣押人的合同中有所规定,你可以向扣押人索取该合同。 不向查封人支付租金会导致被驱逐。

扣押人是:

加里-F。塞茨,律师
Gellert Scali Busenkell & Brown, LLC
8 Penn Center, Suite 1901
1628 John F. Kennedy Blvd.
Philadelphia, PA 19103

要核实财产是否被查封,请搜索民事诉讼案卷宗或致电 215-68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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