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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与职业

举报违反《家政工人权利法案》的行为

费城的家政工人受到 《家政工人权利法案》的保护 。家政工人包括保姆、家庭清洁工、护理员和其他在家中提供服务的人。

家政工人的雇主必须:

  • 告知雇员的权利。
  • 为雇员提供法律规定的保护和福利。
  • 保持显示合规的记录。

违反《家政工人权利法案》的行为

违反《家政工人权利法案》的行为包括:

  • 未能提供书面合同。
  • 未能提供吃饭和休息时间。
  • 未能跟踪和提供带薪休假。
  • 从事歧视或性骚扰的行为。
  • 从事劳动力贩运,包括保存个人文件。
  • 对家政工人的工作进行监督。
  • 未能提供两个星期的解雇通知或两个星期的遣散费。
  • 未向家政工人提供四个星期的解雇通知或四个星期的遣散费。
  • 对行使该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家政工人进行报复,包括围绕移民身份进行威胁。
  • 没有通知雇员他们的权利,也没有保留证明遵守的记录。

如何投诉

如果你认为你遇到了违反这一法律的情况,你可以向 劳工部的员工保护办公室提出投诉

要提出投诉,请填写并签署 《家政工人权利法案》投诉表 。 你可以将填好的表格发送到 domesticwork@phila.gov 或邮寄到:

工人保护办公室
土地所有权大楼
100 S.Broad St., 4楼
Philadelphia, PA 1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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