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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病假违规行为

违反病假的行为是错误地拒绝向员工提供赚取的病假。 费城的企业必须通知其员工他们有权享受病假,保留病假记录,并提供带薪或无薪病假。

违反病假法的例子包括:

  • 未通知员工他们有权享受这项福利。
  • 未能记录员工在三年内赚取和使用的病假时间。
  • 未能提供应得的病假时间。
  • 错误地要求员工寻找保险以利用病假。
  • 对行使本法所规定权利的员工进行报复。

雇主可以致电 (215) 686-0802 联系工人保护办公室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workerprotection@phila.gov 索取保存病假记录和其他资源的模板。

这部法律适用于谁

带薪病假

拥有10名或以上雇员的雇主必须提供带薪病假。 所有雇主必须记录每位雇员的累积病假和使用时间,为期三年。

无薪病假

雇员人数不超过九人的雇主必须提供无薪病假。 所有雇主必须记录每位雇员的累积病假和使用时间,为期三年。

累积病假

员工每工作 40 小时就有资格获得一小时的病假,一个日历年内最多可获得 40 个病假时间。

豁免

不受该法律约束的员工包括:

  • 季节性工人和雇用时间少于六个月的员工。
  • 兼职教授、人才库员工和实习生。
  • 集体谈判协议所涵盖的非试用员工。
  • 州和联邦雇员。
  • 独立承包商。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分类有误,或者对自己的职位或承保范围有疑问,请致电 (215) 686 -0802 联系我们的办公室。

雇主可以联系工人保护办公室获取病假跟踪文件样本和病假人力资源政策样本。

如何提出投诉

如果您没有获得病假或经历过其他违反本法律的行为,则可以在事件发生后的一年内提出投诉。

在线

提出投诉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翻译人员来帮助您填写表格,请致电 (215) 686-0802

邮寄或亲自到场

您也可以打印并填写病假违规投诉表。 您可以将其邮寄或亲自送至:

工人保护办公室宾夕法尼亚州
费城南布罗德街
1 号 3 楼 19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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