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至主要内容

分区、规划与发展

向艺术委员会申请艺术品审批

您必须向艺术委员会提交一份符合以下条件的艺术品的提议:

  • 由市政府委托。
  • 由市政府购买。
  • 捐赠给本市。
  • 至于本市房产中。

艺术委员会将审查您提案的设计和位置。

购买人

建议可以由艺术品的所有者,或管理该作品的拟议地点的市政部门提交。

提交材料

所有提议必须包括一封说明信、照片、效果图和证明材料。 还可以要求提供其他信息。

说明信

说明信应描述以下信息:

  • 艺术作品。
  • 艺术选择过程。
  • 该建筑项目。
  • 艺术品将被放置的地点。

这封信中还应该注明有关人员。 这包括以下人员的姓名和联系信息:

  • 该艺术品的捐赠者。
  • 赞助的市政部门。
  • 负责维护该艺术品的任何一方。 如果有维护协议,请说明。

照片

您必须要有:

  • 该艺术品的照片(如果是现有作品)。
  • 拟议地点的当前照片。 只用老照片来展示以前的情况。 不要使用网上的街景地图。

渲染图

您必须要有:

  • 建筑图纸或场地图纸,展示艺术品在现场的样子。
  • 展示艺术品在其拟议位置的模型图纸或照片。
  • 展示艺术的材料和颜色的图纸。
  • 展示艺术品如何安装的图纸,包括所需的工程文件。

辅助材料

如果您计划将私人拥有的艺术品放在市区房产里,则您必须出示控制该地点的部门的批准证明。

地点和时间

将申报材料打包提交至 artcommission@phila.gov ,或提交至:

费城艺术委员会
1515 Arch St., 13楼
Philadelphia, PA 19102

当面的计划审查需要预约。 若要安排时间,请使用我们的 在线预约系统 。 输入了您的联系信息后,请选择“艺术委员会”并选择“艺术委员会计划审查”。

审查流程

艺术和建筑委员会将分两个阶段审查所有新艺术作品的提案:

  1. 概念审查是对概念和选址进行的早期阶段审查。
  2. 最终设计审查是对艺术作品的设计和安装的所有方面进行的高级阶段审查。 这应包含委员会在概念审查期间提出的意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