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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燃气和公用设施

客户责任

须承担以下责任:

  • 按时支付账单。
  • 允许市政府代表访问水表。
  • 保持水表处于良好状态,防止设备冻结。
  • 请致电 (215) 685-6300,如果:
    • 您的账单不准确
    • 账单上的用量表显示您的估算读数
    • 账单上的用量表显示您的读数为零
    • 仪表损坏
    • 存在危险情况,如泄漏和基础设施损坏(如消防栓、进水口等)
    • 您需要更改地址
  • 请修复住宅的任何漏水和管道问题,以及将住宅连接到套圈(即连接管道和总水管的阀门)的水管。
  • 如有必要,请维护并维修连接住宅和污水总管的卫生和雨水管支线。

如未全面运行供水或污水管道,客户将收到缺损通知,须在通知的规定期限内修复缺损情况。 欲了解更多详情,请查阅本市的完整 水务部门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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