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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 紧急租户保护措施

作为对 COVID-19 的回应、该市于 2020 年 7 月 2 日颁布了 《紧急住房保护法》(EHPA) 。 EHPA为那些在此时间段内无法支付租金的租户提供保护。

对于租户

租户 COVID-19 经济困难证明

对于因 COVID-19 造成经济困难而无法支付房租的租户,他们应向房东提供一份 租户 COVID-19 经济困难证明 。 通过行使相关的 EHPA 权利,租户可以:


暂时免除滞纳金

在 2020 年 3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房东不得向因 COVID-19 而面临经济困难的租户收取滞纳金。

在这段时间内,房东还必须将任何已支付的滞纳金计入租户的租金账户中。


强制性还款协议

因 COVID-19 而面临经济困难的租户可与房东签订强制性还款协议。 这允许租户在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多个月还款期内偿还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拖欠的租金。


对于房东

租户权利通知

房东应在采取任何驱逐措施前至少 30 天向住宅租户发出 《租户权利通知》 。 该通知不是终止租约或不续约的通知。


驱逐分流计划 (Eviction Diversion Program)

如果租户提交了 COVID-19 经济困难证明,房东必须联系 驱逐分流计划 (Eviction Diversion Program) 方,除非租户即将构成威胁。

作为该流程的一部分,将为租户指派一名住房咨询师。 然后,该名咨询师将安排房东和租户参与调解会议。 该会议的目标是达成一个迎合双方要求的协议,避免进入法庭诉讼流程。

在双方参与该计划之前,房东不得采取措施驱逐租户,除非该计划无法在 30 天内安排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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