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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停车场与交通

对闯红灯电子抓拍罚单提出异议

在收到电子抓拍罚单的 30 天内 ,您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闯红灯电子抓拍罚单不属于交通检查罚单。 前者以邮寄形式寄出。

如果在违章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未缴纳罚金或要求听证,则将失去举行听证会的权利,并在原先罚金的基础上增加额外处罚。

如果想在违章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举行听证会,您有两个选择。

通过邮寄

填写违章通知书随附的听证会申请表,并邮寄至:

闯红灯电子抓拍计划
P.O. 方框597
巴尔的摩 , 医学博士 21203-0597
办公 电话:

通过电话

请致电 (844) 248-0449 向客户服务代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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