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员工疫情和流行病带薪病假
2020年9月9日,纽约市修订了《费城法典》第9-4100章,标题为 “促进健康的家庭和工作场所”。 这确保了某些医疗保健员工如果在疫情或流行事件期间感染传染病,将根据某些条款和条件获得补偿。
根据第 9-4117 条,拥有 10 名或以上员工的医疗保健组织必须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包括集体雇员)提供额外的带薪病假,因为他们错过工作岗位并经检测呈大流行病或流行病相关疾病阳性,直到他们能够重返工作岗位。 这包括医院、疗养院和家庭健康提供者。 这种额外的带薪病假或 “医疗保健流行病假” 必须在符合条件的员工的应计休假时间之外和之前提供。
为了获得额外医疗流行病假的资格,医护员工必须在感染疫情或流行病相关疾病之前的三个月内为雇主工作了至少 40 个小时。
医疗保健雇主还必须向雇员发出通知,告知他们在该法律下的权利。
尽管这名医护员工因 COVID-19 而带薪病假已于 2024 年 12 月到期(更多信息见下文),但该规定仍然有效,并将适用于未来宣布的任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COVID-19 相关医疗保健疫情休假:截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到期
在 COVID-19 疫情期间,企业必须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额外的医疗保健员工疫情和流行病带薪病假。 如果您在2024年12月23日之前经历过违反该法律的行为,则可以在违规行为发生后的一年内向费城工人保护办公室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 COVID19workplaceprotections@phila.gov 或邮寄至以下地址提交以下投诉表,即可提交投诉:
工作保护办公室宾夕法尼亚州
费城南布罗德街
100 号 4 楼 19102
如果您有任何支持性证据,例如短信或电子邮件副本,则应将其与投诉表一起提交。 您也可以拨打工人保护热线 (215) 686-080 2,通过电话提出投诉。 提供语言访问/存取。
General COVID-19 休假:2023 年 12 月 31 日到期
从 2022 年 3 月 9 日到 2023 年 12 月 31 日,拥有 25 名或以上员工的雇主在符合条件的员工因某些 COVID-19 原因而无法工作的情况下,必须向他们提供最多 40 小时的额外带薪病假。 这种休假与上面描述的医疗保健员工大流行病假和流行病带薪病假是分开的。
欲了解更多信息或提问,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workerprotection@phila.gov 或拨打工人保护热线 (215) 686-0802。 提供语言访问/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