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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燃气和公用设施

解决水费留置权和判决问题

在房产出售或再融资之前,产权公司往往需要解决未完成的水费留置权或判决问题。 这些预结算请求有时被称为水费清偿请求。 个人也可能希望与市政府解决他们未完成的水分留置权或判决问题。

这些类型的请求由水务部在法务部的协助下处理,包括:

  • 未付水费余额和留置权
  • 机构维修账单余额和留置权
  • HELP 贷款余额
  • 水务法规的执行判决

产权公司和个人可在水费留置权搜索网站上 查询未结清的水费留置权

如何提出水费结算(清偿)申请

必须通过填写 水费支付申请表 提交申请。 该表格应以可编辑的 PDF 格式填写,而不是用手填写。

填妥的表格应在房产结算至少 30 天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wateramountdue@phila.gov 。 请在电子邮件的主题栏中注明房产地址。

水费结算申请并不能取代产权公司的留置权搜索。

必须为每个房产地址和账号单独发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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