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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燃气和公用设施

对水费单提出异议

如果认为水费账单有问题,无论是应付金额、支付条件、停水通知还是其他问题,您都有权提出异议。 请按照以下步骤解决问题。

联系客户服务

第一步应联系水务收入局 (Water Revenue Bureau),与客户服务代表讨论该问题。 我们能够提供简单的解决方案。 可以选择以下任一联系方式:

编写电子邮件发送至 wrbhelpdesk@phila.gov

请致电 (215) 685-6300;

写信发送至:

水务收入局
P.O. Box 41496
费城 , PA 19101-1496
办公 电话:

申请非正式听证

若在联系客户服务后仍不满意并收到书面决定,您可以向水务收入局申请举行非正式听证会。 (非正式听证会属于当面会议,须在会上向水务收入局陈述异议。 由于该听证会未诉诸法庭,因此被称为“非正式”)。 您将收到一份申请表以及裁定。

申请举行听证会的原因包括以下情况:

  • 水费单支付协议的条款未得到正确应用。
  • 已驳回的水务服务或财务援助申请有误。
  • 供水服务因未缴费或无法使用水表而遭到错误关闭。

请致电 (215) 685-6300 以获取非正式听证申请表。 听证会结束后,水务收入局将进行审查,并向您发送信函以说明其裁定结果。

申诉书面裁定

如果不同意水务收入局的书面裁定,您可以就非正式听证会的决定向税务审查委员会(下称“委员会”)提出申诉。 必须在作出决定后 60 天内提出申诉,可选择将填妥的 申诉表 邮寄至税务审查委员会,或与委员会亲自联系,地址如下:

税务审查委员会
土地所有权建筑
100 South Broad Street, Suite 400
Philadelphia, PA 19110-1099
电话: (215) 686-5216

在税务审查委员会举行听证会后,该委员会将向您邮寄有关这一争议的最终书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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