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1941 年以来,应急管理办公室 (OEM) 一直在为费城提供灾害和应急计划及响应服务。 按照以下时间轴回顾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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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至今
负责应急管理的副局长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继续执行应急准备审查委员会报告中概述的建议。 其中包括为弱势人群制定计划,扩大地理信息系统的使用范围,以及与私营部门建立合作关系。 -
2006
市长成立了一个应急准备审查委员会,他们花费了六个月的时间来研究费城的应急准备和反应能力。 该委员会与一众独立专家合作。 该委员会对数千页的现有文件、协议和计划进行了重大审查。 另外,他们还组织了 200 多次全面的深入访谈和现场勘察。- 评估和 200 多条建议围绕在以下八个主要方面:
- 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 优化应急通信
- 将卫生与公共服务纳入应急管理
- 加强联邦、州、地区和地方的伙伴关系
- 提高应急管理的透明度和社区参与度
- 确保政府的连续性和行动规划的连续性
- 保护关键的基础设施和促进公私伙伴关系
- 制定全面的疏散计划。
- 市长签署了一项行政机构命令,指定国家事故管理系统 (NIMS) 为费城政策。 从中可体现出费城对于国家事故管理系统 (NIMS) 的遵从。 此举可确保费城的关键职员均接受过 NIMS 培训。
- 市长还授权设立一个新职位,即负责应急管理的副常务董事。 该副常务董事仅负责应急管理职责。 在其带领下,费城正在有条不紊地实施计划。 包括执行长期应急准备计划,以及制定应急管理规划的全局方法。 市政部门进行了大量的应急管理和准备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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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
在费城市长的举荐下,州长任命费城的应急准备办公室执行主任为县应急准备协调员。1985 年 11 月,应急准备办公室的工作移至常务董事办公室。 经过改名后,即为如今的应急管理办公室,其执行董事需向费城管理参议主任报告。 另外,还正式设立了应急管理参议主任这一公职。 应急管理办公室 (OEM) 接手了环境和危险材料活动协调的工作。 EOC 得到了优化并实现了自动化。 -
1975
1975 年落成了一座新的消防行政大楼,城市应急行动中心就在新的应急准备办公室隔壁。 -
1972
市长让费城民防委员会成为消防局的一部分。 随即组成了应急准备办公室 (OEP)。 根据市长的建议,州长任命消防局长为主任。 时间来到 1970 年代中期,联邦法规规定,民防/民备/应急准备仅用于抵抗敌人的攻击。 -
1951
为响应 1951 年的《联邦民防法案》,费城民防委员会的事务由一名主任管理。 该名主任是由总督根据市长的建议任命的。 这是一个独立机构,直接向市长报告。 从 1965 年起,该机构开始向管理主任报告。 -
1941
第一个应急管理组织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设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