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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煤气和公用事业

对水费账单提出异议

如果您觉得自己的水费账单有问题,无论是应付金额、付款条件、停水通知还是其他问题,您都有权对此提出异议。 请按照以下步骤解决问题。

联系客服

你的第一步应该是联系水务局,与客户服务代表讨论这个问题。 我们也许可以提供一个简单的解决方案。 你可以:

写一封电子邮件至 wrbhelpdesk@phila.gov或者

致电 (215) 685-6300;或

写信给:

水务局
邮政信箱 41496 宾夕法尼亚州费城 19101-1496
工作电话:

申请非正式听证会

如果您在联系客户服务并收到书面决定后不满意,可以要求与水务局举行非正式听证会。 (非正式听证会是面对面的会议,您可以向主席团陈述争议。 之所以被称为 “非正式”,是因为它不是在法院发生的。) 您将收到一份申请表以及该决定。

要求举行听证会的理由包括以下情况:

  • 您的水费账单支付协议条款未得到正确适用。
  • 您的水相关服务或经济援助申请被错误拒绝。
  • 由于未付款或无法访问/存取电表,您的水被错误地关闭。

填写此表格申请非正式听证会。 听证会结束后,该局将审查您的案件,并向您发送一封解释其决定的信。

对书面决定提出上诉

如果您不同意该局的书面决定,则可以就非正式听证会的决定向税务审查委员会(委员会)提出上诉。 您必须在做出决定后的 60 天内提出上诉,方法是将填好的申诉表邮寄给税务审查委员会,也可以亲自联系该委员会:

税务审查委员会
土地所有权大楼宾夕法尼亚州
费城南布罗德街
100 号 400 套房
19110-1099 电话:(215) 686-5216

税务审查委员会听证会结束后,董事会将有关争议的最终书面决定邮寄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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