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至主要内容

生育、婚姻与生活事件

查找并申请获取婚姻记录

遗嘱登记处 留存的结婚许可证记录可追溯至 1885 年。 您可以索取在费城发放的任何结婚许可证的经核证副本或认证文件。

在您申请获取记录时,建议提前获知以下信息:

  • 双方在申请结婚许可证时使用的姓名。
  • 结婚的日期。

您可以联系费城档案馆 (Philadelphia City Archives) 申请 1860-1885 年的婚姻记录

费用

记录所需费用取决于您申请的副本类型。 具体为:

  • 经核证副本,25 美元。 大部分记录申请都是要求提供经核证副本。
  • 认证文件,50 美元,用于国际目的。

如果您是通过邮件申请记录,则需要额外支付 15 美元的调查费用。

搜索婚姻记录

您可以使用我们的在线婚姻记录搜索程序查找 1995 年及之后的费城结婚信息。 结果可能包括申请人的姓名、结婚许可证编号和结婚许可证日期。

对于以下情况,您将仍需要提交一份记录申请:

  • 需要纸质版结婚许可证副本。
  • 找不到您要找的记录。
  • 需要查找 1995 年以前的记录。

使用婚姻记录搜索程序

通过邮寄申请获取婚姻记录

打印并填写 婚姻记录申请表

您也可以写信,信中说明以下信息:

  • 双方在申请结婚许可证时使用的姓名。
  • 结婚的日期。
请将您的信件、调查费用连同回邮信封一起寄出。

您必须支付 15 美元的调查费用,以便遗嘱登记处查找婚姻记录。 汇票抬头应是 "Clerk of Orphans’ Court"。

您可以将您的信件、写有您地址的已贴邮票信封和汇票寄送至:

婚姻档案部
市政厅
415室
Philadelphia, PA 19107

工作人员将处理您的申请。 我们将通过邮件通知您结果。

如果遗嘱登记处能够找到该记录,您将会收到一封附有申请表的信。 如果没有找到相关记录,您仍会收到一封确认信。

寄送您的记录费用和回邮信封。

如果遗嘱登记处找到了婚姻记录,您可以使用该申请表获取该记录的经核证副本或认证文件。 经核证副本 25 美元,认证文件 50 美元。 汇票抬头应是 "Clerk of Orphans’ Court"。

请将申请、写有您地址的已贴邮票信封和第二张汇票寄送到以下地址:

婚姻档案部
市政厅
415室
Philadelphia, PA 19107

遗嘱登记处将通过邮件寄送婚姻记录。

您通常会在 7-10 个工作日内收到您申请的记录副本。

现场申请获取婚姻记录

如需现场申请记录,请前往婚姻记录部门 (Marriage Record Department)。

市政厅
415室
Philadelphia, PA 19107

我们的办公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 8 点至下午 4 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