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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婚姻和生活事件

注册终身伴侣关系

费城市政府可以正式认可夫妻为生活伴侣。 好处包括能够:

  • 将您的生活伴侣命名为受抚养人以领取健康福利(特定于雇主)。
  • 如果您是费城市的员工,请让您的生活伴侣成为纽约市退休计划的受益人。
  • 如果您住在费城,则无需缴纳城市房地产转让税即可将财产转让给您的生活伴侣。

如果您与生活伴侣的关系终止,则必须通知纽约市。

定义人生伙伴关系

人生伴侣关系是两个未婚人士之间的长期承诺关系,他们:

  • 是费城的居民;或者其中一人受雇于费城,在纽约市拥有不动产,在费城拥有和经营企业,或者是费城市雇员福利的领取者或拥有费城市雇员福利的既得权益;
  • 年满18岁,有能力签订合同;
  • 在宾夕法尼亚联邦没有任何禁止婚姻的血缘关系;
  • 除了对方之外没有其他生活伴侣;
  • 在过去的十二个月中没有成为其他人寿伴侣关系的成员,除非先前的终身伴侣关系因另一位终身伴侣的死亡而终止;
  • 同意分享共同的生活必需品,并对彼此的共同福利负责;
  • 与另一位生活伴侣共享至少一处住所;以及
  • 同意将终身伴侣关系状况的任何变化通知纽约市,否则将受到法律处罚。

成本

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 可选的终身伴侣关系证书售价为10美元。

怎么样

要使您的关系被认可为终身伴侣,您需要在纽约市注册/注册。 您必须提供证明文件作为您关系的证明/证明。

要注册/注册,请提交验证声明和以下两项的证明:

  • 不动产的共同所有权或财产的共同租赁权益
  • 机动车辆的共同所有权
  • 列出共享地址的驾照或其他国家签发的身份证件
  • 联名银行账户或信用账户
  • 指定为人寿保险、退休金的受益人或根据伴侣的遗嘱被指定为受益人
  • 根据合伙人的持久授权书或医疗保健委托书被任命为事实上的律师或代理人

在哪里

您可以将申请交给遗嘱登记处的结婚执照局。

宾夕法尼亚州
费城市政
厅 413 室 19107

在生活伴侣关系中确立权利

终身伴侣关系并不能为已婚夫妇及其受抚养人或子女提供所有权利和福利。 例如,您的生活伴侣不会自动有权为您做出某些财务和医疗决定。

此外,如果您或您的生活伴侣是未成年子女的亲生父母或法定父母,则必须采取其他措施来确定非亲生父母或非合法父母的父母权利。

为了获得这些权利,您应该考虑在纽约市登记/注册终身伴侣关系后,与律师交谈并采取其他法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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