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院下令签署契约?何时签署?
有时,法院命令记录部专员代表拒绝或无法签署的当事方签署财产契约。 这通常发生在涉及财产所有权纠纷或契约欺诈问题的 “隐蔽所有权” 案件中。 法院指令必须明确指示专员签署契约。 仅有关于该财产的普通法院指令是不够的。
我需要提交什么?在哪里?
您需要获得两份文件:拟议的契约(根据我们的契约准备要求编写)和带有加盖印章的法院指令的原始认证副本。 有关获取认证副本的说明,请访问费城法院网站并搜索 “文件的认证副本”。
您可以将文件带到记录部或邮寄至:
档案部
市政厅,宾夕法尼亚州
费城约翰·肯尼迪大道
1400 号 156 室 19107
您不能通过电子邮件将这些文件发送给该部门,因为法院指令必须是带有加盖印章的原始认证副本。
需要多长时间,费用呢?
我们在 10 个工作日内处理法院下令的契约。 如果需要更正,我们会与您联系。
重要提示:如果您遇到房地产关闭或其他时间敏感的问题,请不要等到最后一刻。 我们无法加快这一进程。
您是否支付记录费和房地产转让税取决于法院指令。 如果法院指令明确规定应该 “在不支付费用和税款” 的情况下进行记录,那么你就不会欠任何东西。 否则,将收取正常费用和税费。
签字后会发生什么?
专员签署契约后,我们可以为您记录契约和法院指令,也可以要求您自己处理记录。 我们将法院指令与契约一起记录,因此公开记录显示了专员签署该命令的原因。
虽然你可以单独记录法院指令,但这不会改变税收、水费账单等公共记录中的所有权。你需要一份新的契约来更新官方记录。 如果您在准备契约时需要帮助,请查看记录契约或其他文件(在相关内容下)。
如何获得帮助或更多信息?
如有疑问,请访问市政厅 156 号会议室,致电 215-686-2262,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records.info@phila.gov。 在提交文件之前,请查看我们的录音要求。 有关此过程的详细信息,请阅读我们的博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