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曼城记录发出传票
你的传票是否要求市政部门、办公室、董事会、委员会、官员或雇员提供记录? 如果是这样,您必须获得法律部的批准才能送达传票。
重要:法院不是市政府的一部分,因此您无需获得法律部的批准即可传唤出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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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法律部门的批准。
有两种方法可以获得法律部的批准。
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传票至 City_Closure_Complaints@phila.gov 或将其交给法律部:
宾夕法尼亚州
费城 Arch St. 1515
14 楼 19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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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传票。
确保将传票送交给正确的部门、办公室、董事会、委员会、官员或员工。 您必须提供法律部门批准的证明。
传票费,例如证人费,取决于对传票作出回应的部门或其他机构。
在哪里发送传票
查找下表中列出的传票的常用地址。 如果你需要帮助弄清楚传票的地址,你可以向法律部询问。
部门 | 地址 |
---|---|
费城警察 | 市政厅肯尼迪大道 1400 号,宾夕法尼亚州费城 119 室 19107 |
执照和检查部 | 收件人:Chondell Wilborn 市政服务大楼 1401 号肯尼迪大道 1401 号,宾夕法尼亚州费城 11 楼 19102 |
公共卫生部 | 宾夕法尼亚州 费城市场街 1101 号 13 楼 19107 |
公共服务部 | 宾夕法尼亚州 费城拱门街 1515 号 16 楼 19102 |
人力资源办公室 | 肯尼迪大道 1401 号市政服务大楼,宾夕法尼亚州费城 15 楼 19 102 |
宾夕法尼亚州第一司法区(费城法院) | 市政厅肯尼迪大道 1400 号,宾夕法尼亚州费城 36 9 室 19107 |
向记录部发出的传票
人们经常向记录部发出传票,传票应该发给其他部门。 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会向记录部发出传票:
- 你想要只有 Records 保留的记录;
- 这些记录尚未公开;而且
- 你得到了法律部的批准。
如果你向记录部发出传票,要求提供其他部门的记录,他们会回答 “找不到记录”。 记录部不会转发你的传票,但他们会尽力帮助你找出合适的部门来发出新的传票。
在你收到传票之前
确保没有传票就无法访问你想要的记录。
提交知情权请求
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根据《宾夕法尼亚州知情权法》获得记录,则可以向纽约市提交知情权申请。 有关如何提交知情权请求的说明,请查看纽约市的公开记录政策。
获取录制文档的副本
记录部拥有的许多记录都不需要传票。
公共安全报告:
- 车祸报告(过去称为交通事故报告)
- 警务事件或违法行为报告
- 消防事故报告
- 紧急医疗服务 (EMS) 报告
其他公开记录:
- 城市法规
- 城市档案馆
- 财产记录(契约、抵押贷款和其他土地记录)
- 某些市政府官员和雇员的财务披露表(财务利益声明)
请访问记录部,了解如何获取这些公开记录。